(资料图)
步骤一:
提出申请: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,并提供相应材料,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。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,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,由经办人员向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。
步骤二:
办理手续:通过核定后,中心出具《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和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》,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。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《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、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》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。
步骤三:
公积金提取:银行受理申请后,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,办理转账支付。